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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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陳與自評

(學校填寫)

查閱

訪談

觀察

檢視

(八)特

1.依規定組成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能有效運作,確實發揮特殊教育效能。

 

 

 

 

 

 

 

 

2.依據學生特殊教育需求,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且依規定召開個別化教育會議,切實執行,並定期檢討。

 

 

 

 

 

 

 

 

 

 

 

 

3.定期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座談會,並提供其特殊教育諮詢及相關資訊服務。

 

 

 

 

 

 

 

 

4.確實分析特教學生優勢能力,並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的性向專長,規劃適切課程與輔導措施(包括轉銜輔導)。

 

 

 

 

 

 

 

 

 

 

 

 

 

 

 

 

 

 

 

 

5.建立校內特教學生與教師各項教學與輔導支持體系。

 

 

 

 

 

 

 

 

 

 

 

 

 

 

6.衡酌特教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

 

 

 

 

 

 

 

 

 

 

 

 

 

 

 

 

7.定期辦理教師特教知能研習,並鼓勵教師進修特教知能。

 

 

 

 

 

 

 

 

 

 

 

 

 

 

 

 

 

 

 

 

 

 

 

 

 

 

 

 

 

 

 

 

 

 

 

 

 

 

 

 

 

8.其他。

1.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成與運作紀錄。

2.個別化教育計畫,以及實施與定期檢討紀錄。

3.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相關會議記錄(需提供如何運用學生各項評量或轉銜資料,掌握學生優、弱勢能力,評估學生特殊需求之相關佐證)。

4.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規劃與輔導紀錄。

5.學生各項教學與輔導支持體系、生活輔具、學習輔具評估需求資料。

6.各項教學設備、輔具管理使用紀錄和清冊資料。

7.教師進修特教知能之研習紀錄。

8.特殊教育學生資料。

9.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1.依規定組成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能有效運作,確實發揮特殊教育效能。

1-1本校每學年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包含校內相關處室主任、導師及輔導教師(特教承辦),並邀請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共同參與。

1-2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定期召開,並擬定該學年及學期之特殊教育計畫,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相關服務。

 

2.依據學生特殊教育需求,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且依規定召開個別化教育會議,切實執行,並定期檢討。

2-1每學期均針對特殊教育學生,召開個別化教育會議,邀請導師、任課老師及家長等成員,共同討論擬定IEP教學、評量之計畫及相關特教服務並落實執行。

2-2在特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依據學生特殊教育需求,提供行政協助、輔具申請、轉介輔導外,也調整考試試卷及作答方式,並討論成績評量標準。

2-3對於特殊教育學生之特教服務,透過個別會教育會議的召開,定期檢討、修正,改進相關特教服務內容。

 

 

3.定期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座談會,並提供其特殊教育諮詢及相關資訊服務。

3-1每學期利用親師座談、個別化教育會議、認輔人制度及輔導室不定期與家長進行晤談或電話詢問其需求,提供家長特殊教育諮詢及相關特教服務。

3-2若有國教署或縣府相關主管機關主辦之各項特教研習(家長場),確實轉知並鼓勵家長踴躍參加,提升其特教知能。

 

4.確實分析特教學生優勢能力,並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的性向專長,規劃適切課程與輔導措施(包括轉銜輔導)。

4-1特教學生就學期間,確實依據其優勢能力及性向專長等,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對於相關學科,透過任課教師規劃相關課程及教學方式,提供切適之教學及輔導措施;並由輔導室列冊追蹤觀察。

4-2提供特教學生生活、學習及升學輔導之各項資料,與家長及學生充分討論、晤談,提供未來升學或職涯發展之參考。

4-3除了進行相關心理測驗或晤談分析特教學生之優勢能力外,也針對特教學生之興趣及性向及升學意願,協助報名各類升學管道並提供升學諮詢之輔導措施,並與特教學生就讀大學之學生輔導中心提供無縫接軌之轉銜輔導。

4-4以102學年度入學、104學年度畢業之吳姓特教學生,透過大學繁星推薦錄取國立屏東大學科普傳播學系,而後申請身心障礙生入學管道,錄取台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學系,目前準備就讀大一,後續持續與該校輔導中心聯繫。

 

5.建立校內特教學生與教師各項教學與輔導支持體系。

5-1本校屬於小型住宿型私立高中,特教學生之人數較少,特教種類較單純,在特教學生班級之導師、任課教師、輔導教師與該生之認輔教師等,對於特教學生均提供完善的關懷及特教服務,對於各項教學及輔導之支持體系友善健全,特教學生受到良好照顧。

5-2本校對全體學生(含特殊學生)均落實推行認輔人制度,主動關懷並提供相關輔導措施,也安排輔導教師針對特教學生之學習、生活、生涯等議題進行諮商輔導,也提供相關教師各項特教諮詢及專業協助。

 

6.衡酌特教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

6-1與教務學務及輔導主任、家長、導師、任課老師及輔導老師,共同討論配合特教學生之學習現況及學習優勢管道,調整上課方式,並提供各類輔具,協助特教學生。

6-2對於特教學生在以上成員充分討論後,在考量特教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後,採取多元彈性的評量標準及評量方式。

6-3以現有特教學生(含104學年度剛畢業)為例,2位均為視覺障礙,本校積極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視障學生輔具中心、宜蘭縣特教中心等單位,積極爭取相關輔具做為課堂學習輔助之用,對於特教學生之大字書、參考書,以及考試放大卷、特別讀卡方式等,均主動提供協助。

 

7.定期辦理教師特教知能研習,並鼓勵教師進修特教知能。

7-1每學期利用段考期間下午時段,舉辦各類輔導知能及特教知能研習,透過導師、認輔老師、任課教師、行政同仁之與會,提升全體同仁之特教知能。

7-2本校每年均向宜蘭縣政府申請特教宣導經費,安排縣府推薦講師到校對本校教職同仁進行特教宣導之相關研習,在102學年至104學年間:陸續於102.10.9邀請宜蘭縣特教中心陳湘芬老師主講【疑似特殊需求學生轉介實務知能】、103.11.27邀請羅東博愛醫院身心暨精神科陳彥蓉醫師主講【淺談青少年常見的身心疾患及處置】、104.11.24邀請宜蘭縣特聘講師許若喬老師主講【如何透過班級經營及融合教育陪伴亞斯伯格等特殊生之實務分享1】等,提升本校教職同仁之特教知能。

7-3本校於103、104學年度向教育部國教署申請身心障礙學生融入教育「特殊教育研習」經費補助辦理校內特教研習,於104.5.14邀請羅東博愛醫院身心暨精神科陳彥蓉醫師主講【情緒障礙、自閉症、學習障礙等身心障礙學生之輔導實務處遇】、並於104.10.15邀請視障講師明章建主講【青春不退色、視障重建分享】、105.5.10邀請許若喬老師主講【如何透過班級經營及融合教育陪伴亞斯伯格等特殊生之實務分享2】,提升本校學生對視障學生之關懷及提升相關特教知能。

7-4除了學校定期舉辦之特殊教育知能研習外,持續薦派學校教師及認輔教師報名參加校外舉辦之各項特殊教育研習,並指派本校邱鉦琬輔導教師參加10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心理評量人員培訓,並獲得國教署校級心理評量人員證書,可作為日後特殊教育各項心理評量之所需。

7-5學校鼓勵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本校地理教師陳癸月老師於104學年度在職進修考取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提升特殊教育知能。

 

8.其他。

8-1本校雖無成立特教組,也沒有特殊教育資源班等資源,但歷年來仍持續有特殊教育學生就讀,本校均竭力提供特教學生相關教學、輔導、生涯、轉銜等特教服務,102學年度入學吳姓視覺障礙學生,其胞弟亦於104學年度入學,且兩名視覺障礙之特教學生,均自本校國中部畢業後直升,其家長(身兼特教推行委員會委員)十分認同並感謝本校對其2位孩子的教學協助、成績評量、申請輔具及生涯輔導等特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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