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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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陳與自評 (學校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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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 |
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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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弱 勢 扶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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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動關懷,協助各類符合資格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作業,並提供助學措施。
2.針對各類弱勢學生建立弱勢救助機制,落實三級輔導,建立支持性網絡。
3.積極爭取校內外各項獎助資源,辦理就學勸募,整合「教育儲蓄戶」,透過提報、訪視、審查,以扶助經濟弱勢學生。
4.教師具有辨識及察覺高風險家庭學生之知能,並能持續關心並掌握高風險家庭學生之生活與學習狀況。
5.學校能落實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並能結合多元教育資源,提供中途離校學生復學與轉銜學生適性教育。
6.學校落實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工作。
7.其他。 |
1.協助各類符合資格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作業等助學措施之紀錄,以及就學勸募輔助學生案例執行狀況。 2.針對各類弱勢學生建立弱勢救助機制之運作紀錄。 3.各種獎助學金辦法宣導紀錄。 4.「校園二手制服、書籍、學用品等回收再使用」執行成效之上網填報紀錄。 5.助學貸款與清寒急難救助辦法與實施紀錄。 6.高風險學生家庭訪問或家庭聯繫紀錄。 7.主動提供高風險家庭預防性服務之執行情形。 8.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計畫及紀錄。 9.學校提供「接受」及「不接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學籍。 10.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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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動關懷,協助各類符合資格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作業,並提供助學措施。 1-1導師針對各類學生建立主動關懷,協助各類符合資格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作業。並具有辨識能力針對弱勢學生且具有體育專長的學生,主動協助學生申辦學雜費減免作業,並提供助學措施。 1-2於各式會議宣導各項獎助學金與急難救助,並要求導師主動發現家境弱勢或家中 突遭變故而需急難救助之學生,由學務處 協助申請校內、外之急難救助金等。 1-3訓育組於每學期未請導師協助發放新學 年就學貸款通知讓新辦學生可視需求申請另通知續辦學生於期限內完成對保並繳交銀行給予之對保單至出納組,以完成後續申辦之程序。個年學度申請就貸人數如下表:
1-4體衛組針對本校弱勢學生且具有體育專長向教育部申請學產基金補助
1-5針對導師主動發現家境弱勢或家中突遭變故而需急難救助之學生,由學務處生輔組協助申請校內、外之急難救助金
1-6統一向應屆畢業高三生宣導回收校園二手制服,清洗整理後,提供經濟弱勢或有需 求之學生登記索取。 1-7教務處註冊前辦理學生身份變更業務,用以辦理原住民、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軍公 教遺族…等之公費及學費減免。
2.針對各類弱勢學生建立弱勢救助機制,落實三級輔導,建立支持性網絡。 2-1 除輔導老師、導師、輔導教官外,本校推動全校認輔人制度,建立全校支持性輔導網絡。 2-2 對於學習困難、學習成就不佳與身心障礙、原住民等弱勢學生,施以適當之輔導措施。 (1)休學生及復學生之輔導措施: 由教務處提供休學名單,再由輔導室給予個案及家長相關建議,協助休學生能妥適安排,並為復學做好準備。而個案復學後,則由輔導老師、導師、認輔人與家長合作,給予個案能順利銜接學習生活。 (2)低成就學生個別輔導措施: 先由導師進行預警性的個別晤談,並請認輔人進行關心,與家長共同協助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措施: 視學生學習生活適應狀況,提供巡迴輔導、特教服務或醫療資源服務。 (4)原住民、低收入戶等學生輔導措施: 由教務處及導師聯繫與合作。針對學生家庭情形及需要,提供必要之獎學金、獎助學金申請資訊,以協助學生能安心就學。
3.積極爭取校內外各項獎助資源,辦理就學勸 募,整合「教育儲蓄戶」,透過提報、訪視、審查,以扶助經濟弱勢學生。
4.教師具有辨識及察覺高風險家庭學生之知 能,並能持續關心並掌握高風險家庭學生之 生活與學習狀況。 4-1於重要集會加強宣導三級輔導機制。 4-2辦理教師專業知能研習,使教師具有辨識 及察覺高風險家庭學生之知能。 4-3與社政、勞政機構加強聯繫,加強對特教 學生、高風險家庭學生學習、就業與生活 之輔導。
5.學校能落實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並能結合多元教育資源,提供中途離校學生復學與轉銜學生適性教育。 5-1本校制訂「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確實穩定學生就學並落實中途離校學生之預防、通報及追蹤輔導機制。 5-2每日由導師及學務處生輔組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主動聯繫家長及晤談學生,預防有中途離校之狀況發生。若符合中途離校者(大多數為休學或轉學),依法通報並落實追蹤輔導。 5-3若有復學學生,將依相關規定辦法進行後續之學習、生活及適性輔導,給予完善的關懷及輔導。 5-4透過宜蘭縣高中職適性轉學機制,對想轉學同學給予協助與學校及科系選擇之輔導。
6.學校落實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工作。 6-1配合社會處等安置機構之需求,提供適性 6-2轉銜學習情境與處遇措施。 6-3針對復學生提供學習輔導、補救教學及生 活教育。
7.其他。 7-1除輔導老師、導師、輔導教官外,本校另設立家長服務中心,針對學生進入本校就讀時,由家長服務中心依據學生進入本校的管道級學生的特性由家長服務中心安排認輔人,建立『認輔人制度』做為學生進入中道學園的輔導老師,使本校輔導網路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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